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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普悠瑪車速問題,官方、民間各說各話,行政院調查小組根據行車紀錄器數據資料,發現司機事發前是以時速 140 公里高速過彎,但司機說當時以手拉刻度方式將車速控制在 82、83 公里。
10 月 30 日一名台鐵員工黃德輝上傳內部廣傳的照片,數位時速顯示為 57 公里,但下方的 ATP 卻是顯示 105 公里,兩者落差近 50 公里,意味著「時速差距」經常發生,也間接說明了尤姓司機因超速過彎導致翻車可能不是事實。
黃德輝在臉書表示,他推測超速可能非肇事主因,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第 7 車故障緊急煞車及未傾斜,加上彎道高速離心力,如同我們騎機車時速 100 公里急煞前輪一定翻車的道理。
未料黃德輝 1 日就收到台鐵警告公文,稱黃未經機關長官許可,針對普悠瑪事故私自以台鐵員工名義投書媒體、接受採訪,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影響機關形象將議處。他則痛批,「台鐵已經開始打壓具名、露臉接受媒體採訪或投書評論普悠瑪出軌傷亡慘劇的吹哨者、異議份子。」
持續關注此議題的立委黃國昌今日聯絡台鐵局長想瞭解「為何針對揭露台鐵缺失、提出改善建言的員工進行整肅打壓」的詳情,結果竟得到讓他超傻眼回覆「『局長』根本還上任」的回覆,他痛批,整件事真的離譜至極,難道這就是行政院遲遲不送《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到立法院、刻意推延立法的用意嗎?
台鐵局今日做出回應,表示「後續不會對黃員(黃德輝)此行為做任何處分」,並強調「台鐵局相信黃員此舉係基於維護本局之善意,後續不會對黃員此行為做任何處分」。另未來也將全力配合行政院調查小組之調查,期盼找出普悠瑪肇事真因,徹底改善。
剛剛聯絡請台鐵局長來辦公室說明,為何針對揭露台鐵缺失、提出改善建言的員工進行整肅打壓,結果竟然得到「局長」根本還沒上任的回覆(這個效率也太令人難以置信了)。整件事真的離譜至極,難道這就是行政院遲遲不送《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到立法院、刻意推延立法的用意嗎?請行政院賴院長清楚說明:誰下令打壓?這是行政院的立場嗎?
由黃國昌發佈於 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