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國中小該不該進行性平教育?光譜性別流動惹風波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家長有權理解學校教育內容,而同志教育已經引起教育工作者、家長很大的困擾。(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家長有權理解學校教育內容,而同志教育已經引起教育工作者、家長很大的困擾。(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記者許維寧 / 綜合報導

第十一條公投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進行複決,在於該施行細則中明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需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與同志教育,而該同公投的訴求,便是於國中小階段不應實施同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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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明定大方向,曾獻瑩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提倡平等並無訛誤,但公投第十一條複決細則仍是因為同志教育內容「不適齡」,因而對該行政命令提出異議。

「內容提到很多多元性別跟多元情慾,告訴孩子可以做男做女、愛男生或愛女生,直接出現在課本中我們覺得不適齡。」曾獻瑩提到,課本中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已經造成學生與教育工作者的困擾,更表示學生學了「性知識」卻不一定學得會尊重他人。

現行國民基本教育中,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同志教育」爭議便由此而生,外界團體對於同志教育一詞解讀各有歧異、立場,有人認為是認識同志,有人則認為是同志養成教育、多元情慾教育。

外界接觸到的資訊有所不同, 曾獻瑩表示,近年教材內容越趨爭議,涉及到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譬如性別究竟只有分男女或是有幾十種?要告訴國小一二年級生生下來就是分男女,或性別是可以流動的?可以做70%男生30%女生,性別光譜已經被很多家長抗議。多元情慾則告訴孩子可以同性相愛,直接出現在課本內我們覺得不適齡。」(事實上,現行的課本中,國小階段仍是教導「兩性教育」,多元性別議題在國中課本中才納入討論。)

曾獻瑩強調,即便發起公投但仍尊重不同性傾向與族群,對於性平教育中包含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並不反對,單純只針對同志教育,在於無人講明、造成很多爭議。(事實上,教育部已對何謂同志教育給出明確定義。教育部也強調,納入同志教育是因應時代之不同,從了解同志出發,進而擴展到尊重。)

曾獻瑩表示,陰柔跟陽剛是可以在人身上流動的特質,「每個人的特質都不一樣,就像光譜,這時候講光譜是可以的。他現在很陰柔不代表以後還是這樣,個性是會改變的,而不是馬上把他貼標籤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認為了解人的殊異性,可以從情感教育中落實。

曾獻瑩強調,該項公投非「反同公投」,是強調於國中小階段學生身心發展尚未成熟,不該讓學生對自身性別產生混淆,而家長仍對子女有監護權,有權關心孩子在學校的教育內容。對於成年同志朋友的性取向,曾獻瑩則表示,對成年人會給予一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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