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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在江姓候選人車上查扣疑似作為賄選的13萬5000元現金,並約談江男及樁腳、選民共16人,有部分選民坦承古姓樁腳等人確有以現金買票並請托支持江姓參選人當選,並主動交出收賄現金。
江姓候選人辯稱車內查獲的現金是選舉正常開銷,否認準備用來賄選,古姓、江姓樁腳也否認協助賄選。經檢察官漏夜偵訊江男等人,因認3人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院今天上午裁定江姓市民代表候選人羈押禁見,古姓、江姓樁腳均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編輯:李亨山)1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