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永得說,他不便去揣測報導媒體的心態,因為這個是散會,本來就有一些人要離開,媒體去拍這個散會,人家要走的畫面,去搭配「麥」離開的誤解,不在現場的人會相信這個東西,這是一個非常嚴重扭曲,媒體有報導自由,但邱議瑩是以新聞當事人的身份,跟NCC要求中天要依廣電法40法來處理。
李永得表示,邱議瑩是向NCC陳情,因為依廣電法40條有規定,對於報導當事人,如果有權利受到損失,可以依法要求對方報導者在20天之內,必須提出說明或更正,如果不行的話,NCC必須要去處理。
李永得強調,當天他沒在現場,他是看直播,看直播非常感動,相信在場的人都很感動,他看直播都快流淚,但有人惡意要用這種方式處理,他想會是反效果。
李永得重申,如果不在現場的人,可能聽不清楚,如果在現場的人,百分之百不會誤解,除非你是惡意,那天就是中天在現場,源頭在哪裡,而且有畫面為證,當時已經是6點19分,中天拍到有觀眾要離開,搭配主持人這樣講,這會產生誤解,什麼主持人哀求觀眾不要走,這是非常惡意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