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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李建志說,他參考監察院審計部《106年度雲林縣總決算審核報告》發現,李進勇其實借短債還長債,以債養債的方式造成雲林縣債務減少的假象。監察院的報告中明確指出,雲林縣雖然長期債務有逐步改善,但是未滿一年的公共債務是增加的,報告中更明確指出雲林縣債務總額未減反增,這就是李進勇用「狸貓換太子」的手法來欺騙雲林縣民的證據。
李建志補充說,李進勇會提出減債計畫,是因為中央政府已將雲林財政列管,換句話說,不是李進勇主動幫雲林還債,而是中央政府的法令要求。結果這個一定得還債的命令,卻被李進勇宣傳成自己的政績,這也顯示李進勇四年來沒有政績好說,只好把還債當作自己的政績。
除此之外,李建志更進一步指出,根據監察院的報告,雲林縣總預算高估補助收入,高估之金額是全台之冠,在被糾正後卻沒有改善,所以導致雲林縣財政考核是22市縣之末。也因為連年財政考核成績不理想,造成雲林縣遭扣減補助款金額累計達4,4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