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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會中反映,有新聞台半小時內,播放了11則特定候選人新聞,「非常明顯不平衡報導」;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說,她看到有電視台花了5個小時報導同個政黨候選人,若扣除廣告時間,長達3個小時都是同個政黨候選人,沒有其他黨候選人的報導。
翁柏宗說明,根據選罷法規定,相關新聞應公正、公平處理,且不得為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若媒體違反,NCC會把事證移送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而對於立委所提的情形,NCC已經開始側錄了解。
翁柏宗也說,若廣電媒體隨意引用網路訊息、未盡事實查證原則、明顯不公平等行為,以至於損害公共利益,NCC除了將發文給媒體要求應平衡報導,若業者屢勸不聽,也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且可連續處罰。(編輯:楊玫寧)1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