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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術遵循方面,主要是比對法規和國際標準的差異,是否符合「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規範,分為完全遵循(C)、大部分遵循(LC)、部分遵循(PC)及未遵循(NC)4級,效能評鑑則是評估實際執行有效性,分為高度有效、相當有效、中度有效、低度有效4級。
金管會表示,APG將依照這兩大項評等結果,進行評等,若列「一般追蹤」,只要每2年提交1次進展報告即可,列「加強追蹤」則需每年提交1次進展報告,列「加速追蹤」需每季或每月提交1次進展報告,若是被視為「國際合作審議小組觀察名單」就需由FATF列管,被要求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追蹤執行。
金管會指出,這次金管會與金融業在與APG評鑑團面談時,都能適當回答,溝通也算順暢,希望能成功爭取列入「一般追蹤名單」的目標。
金管會也公布,這次APG共評鑑13家銀行、2家券商、2家保險業,銀行業包括中國信託商銀、上海商銀、永豐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玉山銀行、渣打銀行、第一銀行、匯豐銀行,最後還追加評鑑台灣銀行、華南銀行及陸銀的中國銀行台北分行;非金管會監理的郵局、農業金庫、樹林農會也在名單中。
至於受評鑑券商則有凱基證券、國泰證券等,保險業則是台灣人壽和國泰人壽。(編輯:鄭雪文)1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