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一名60歲李姓婦人夜裡行走於人行穿越道時,一輛白色轎車疾速駛來雖急煞車,但仍擦撞婦人身體,駕駛未下車處理而逕自離去,第五分局警方循監視器找到郭姓駕駛到案,因其肇事致人受傷後未盡在場義務,函送法辦。
經警調查, 10月2日夜間李姓婦人橫越敦化路走行人穿越道時,被沿陳平一街左轉敦化路郭男所駕自小客車擦撞,自小客駕駛人未留於現場或報警,僅留李女痛苦的在現場等待警消人員到場。經處理警員許雅雰積極調閱相關影像,終於將自小客車駕駛郭男約談到案,其左前車體留有碰撞的跡證。郭男原本行車車速不算慢,驚見李女身著先鮮亮色系衣服時一度有急煞,但發生事故致人受傷後未盡「在場義務」,仍被函送偵辦。
事後員警告知李女:「因為妳著鮮亮衣,才能讓你保命」。李女回說:「警察交通安全宣導,我都有照做,還真的有效!」員警也因被害者身著鮮亮衣跡證,迅速將對方查緝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