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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表示,依銓敘部函釋,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民選行政首長,從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均應請事假或休假,且不得為選舉或政治活動,動用行政資源、行使職務權力、利用職務關係或使用職銜名器,以維護行政中立之公務環境。
陳學聖指出,鄭文燦已經於11月8日依規定請假,指定之職務代理為桃園市副市長王明德。但選戰開打至今,鄭文燦及市府團隊依然故我,將市府活動視作造勢活動,將活動邀請函作為選戰文宣,行徑甚囂、傲慢。
今天記者會中,陳學聖還舉市府工務局15日舉辦「桃園市北區客家園區 花舞霄裡HAKKA進行曲」開園典禮為例,其邀請函中,也毫不顧忌寫上「桃園市長鄭文燦 敬邀」,典禮程序表還清楚標示「市長致詞」之字樣,鄭文燦及市府團隊竟然可以完全無視法令,如此違法亂紀,令人不齒。
前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表示,鄭文燦請假後由副市長做職務上的代理人,在法律和道德上必須要尊重這位代理人。法律上他(代理市長)是一位獨立和完整的人格,但鄭文燦在外面的行文還以市長的名義發出,此舉已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這是非常不妥的。請假後就應該展開一場君子之爭,不是繼續利用行政資源來選舉,市民看在眼裡也會覺得不宜。
陳學聖表示,鄭文燦為了個人的選舉,投入大量的行政資源塑造個人形象,不僅浪費公帑,也徹底破壞法治,是權利傲慢及腐敗最典型的示範。陳學聖說,除提出嚴正抗議之外,也將向監察院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