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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說,縣政府日前接獲議員反映東洋廣場土地標售案,縣庫是否蒙受損失、招標過程是否公正等疑慮,在3天時間調查後,整理出標售紀錄和估價過程,供大眾檢視。
蔡碧仲表示,調查資料後發現,縣府101年11月未依估價師最高估價17.1億元出售,而以10.5億元由新竹楊姓建商得標。102年1月又因新增開發條件,未獲得標人同意,終止買賣契約,重新辦理招標。
針對縣庫是否蒙受損失,蔡碧仲說,東洋廣場在100年由在地估價師估每坪近70萬元,102年重新委外估價時,縣府已頒布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卻仍以5樓透天厝行情估價,並未納入容積轉移因素,未如實計算土地潛藏利益,恐使縣庫蒙受損失。
蔡碧仲表示,102年4月重新開標,由卿蓬公司以10.9億元底價得標,平均標售價每坪約44萬元。
蔡碧仲指出,若惡意中止與第一次得標人契約,可能違反民事契約;估價時未將容積移轉許可的利多納入,低估售價,也很可能涉及行政責任及不法,將追究相關責任。(編輯:陳俊碩)10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