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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說,一切應尊重選委會及法律的解釋,不是候選人說要怎樣就怎樣,而且,相關規畫應在登記之初就已決定了。其次,候選人參加與否,他都予以尊重,不過,若不參加的理由是要參加政論節目,那就有點奇怪了,黃偉哲表示,但他還是尊重候選人的決定,畢竟,市民有知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看政見發表或政論節目。
黃偉哲指出,選戰剩一週多,他相信最後,選民會做出明智的選擇。但是,隨著選舉衍生出的事端,不會隨著選舉結束而結束,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他重申,選舉是一時的,做人是長久的,一個人可能短時間躲過法律的追訴,不可能永遠躲過良心的譴責與因果報應,對於一些不斷抹黑的人,應該負起法律的責任及因果輪迴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