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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聰賢受訪表示,中國大陸目前被列為非洲豬瘟疫區且疫情蔓延嚴重,但許多民眾仍會透過電商購買對岸的肉製品,農委會呼籲,不管是個人攜帶或透過貨物進口方式,其實都違反「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規範,只要被海關查獲,民眾都須面臨罰責。
林聰賢表示,這些內含肉製品的貨物由疫區進口遭查獲後,將移送地檢署調查,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即使是緩起訴或不起訴,由於未申報,仍須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外,因為事涉走私,因此民眾只要檢舉確認後,最高可獲得獎金500萬元。
林聰賢指出,「防疫是全民工作」,未來將跨部會進行合作,將疫情阻絕於境外,也提醒民眾,在兩岸交流經商若進入疫區的養豬場需如實申報,以進行隔離檢疫等基本工作,如此才能完整的保護台灣養豬產業。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目前在管控網購國外肉品寄送台灣作業上,將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針對快遞貨物運送網購物品,加強X光機的檢查及檢疫犬偵測,日前也已行文給所有電子商務平台,並下架中國大陸豬肉加工製品,透過政府與民間攜手聯合防疫。(編輯:陳俊碩)10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