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批放任土石處理費低報 水務局:廠商自行吸收

▲陳學聖與孫大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桃園市府讓廠商低報土石方處理費;水務局也在隨後提出澄清表示,增加的處理費用是廠商自行負擔吸收。(圖/陳學聖服務處提供, 2018.11.19)
▲陳學聖與孫大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桃園市府讓廠商低報土石方處理費;水務局也在隨後提出澄清表示,增加的處理費用是廠商自行負擔吸收。(圖/陳學聖服務處提供, 2018.11.19)

記者李春台 / 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以及前立委孫大千今(19)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桃園市府涉放水,讓汙水下水道工程承包商低報土石方處理費,利用減少成本支出方式間接獲利近8000萬元。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局長劉振宇也針對這項質疑提出澄清表示,廠商利用潛盾工法產生的B6類泥漿處理費用,為廠商自負風險自行吸收,市府絕對沒有支付相關衍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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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千在今天的記者會中指出,去年(106)7月,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楊朝偉揭發水務局放水讓汙水下水道廠商低報土石方處理費。按照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分類,汙水下水道所採用的潛盾工法所產生的土方為泥漿(分類為B6、B7),依市場行情每立方米土方處理費至少800元起跳,但桃市府水務局卻允許廠商將泥漿視作砂石(B2-1)申報,以至於每立方米土石處理費僅需30元,若計入運費及證明費,每立方米泥漿至少省下1100元,按申報總體積7萬立方米計算,廠商省下近8000萬元成本。

劉振宇在新聞稿中指出,故廠商因應大管徑推進工程過程中,針對地下水含水量較高,致不及進行泥砂沉澱分離水分之土石方,改以B6類(以每立方米1100元作估算)等適當類別進行運出及申報,該衍生增加土方處理之費用,均由BOT廠商自負風險及自行吸收相關費用,本府絕無圖利情事,孫大千前立委所述縱有7700萬元差價,也是由BOT廠商自行負擔,本府並無支付相關衍生費用,陳學聖委員的說法是魚目混珠,把工程增加的費用當作市府負擔。

孫大千表示,當時國民黨市議員楊朝偉還踢爆施工廠商,在工地現場擺設專門處理泥漿的分離機具,現場處理挖出的泥漿,將工地現場當做處理廠,並在沒有環保局的許可下,直接將泥漿水排入水溝。孫大千強調,「但在楊議員質詢一年後,今年九月熱心民眾提供的汙水下水道施工現場影片,仍清楚可見工地現場仍擺放泥沙分離機,並且將分離後的汙泥水直接排放到路邊的下水道。對於這點,劉振宇提出的澄清稿中只簡單回應,「如果廠商有未確實沉澱而排放泥水至側溝之情形,本府均依契約進行開立違約嚴格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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