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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棋安另指揮苗栗縣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及頭份警分局,查獲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陳姓樁腳涉嫌現金賄選,除有選民坦承收賄,交出買票現金3000元,專案人員也在陳姓樁腳身上查扣現金2萬餘元及疑似賄選名冊,經檢方訊問,認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此外,檢察官李雅雯指揮憲、警、調等單位,查獲苗栗市民代表候選人羅姓樁腳賄選案,昨日訊問後有選民坦承羅姓樁腳行賄請託支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昨天查獲3起賄選案,候選人樁腳分別涉嫌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針對縣內選舉,苗栗地檢署統計,截至目前接獲200餘件情資,其中列選偵案43件,起訴1件,候選人在押1人,羈押樁腳6人,呼籲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撥打專線0800-024-099勇於檢舉,維護乾淨選風。(編輯:方沛清)10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