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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查出,埔里鎮民代表選舉某一名蔡姓候選人透過胞妹蔡姓女子,本月上旬以每票500元代價交付賄款給選民,檢警昨天搜索時,得知蔡女前往機場準備出境,趕往機場帶回蔡女訊問,但她否認買票,不過有多名選民承認並繳回賄款共7000元。
案件經檢察官王晴玲訊問後,認為蔡姓候選人及胞妹蔡女都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有串證、逃亡之虞,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下午裁定蔡姓候選人20萬元交保、胞妹蔡女羈押禁見。(編輯:陳清芳)10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