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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今 (22) 日前往土地銀行考察公股行庫承辦「以房養老」業務,由土地銀行、合庫銀行與華南銀行,簡報以房養老業務承辦情況與面臨的問題。
土地銀行表示,在台灣推動「以房養老」主要有四大困難點,包括:一、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不易改變,二、晚輩認為讓父母以房子抵押向銀行借款不太光彩,三、部分客戶礙於個人或繼承因素,四、有些房子因座落非都會區,房價偏低導致核貸金額與客戶認知差距過大等因素,造成以房養老難以推動。
土銀建議,要推動以房養老,建議可引進保險機制共同分攤風險,或是政府推動信保基金,以及部分成本採使用者付費,並制定專法規範作為整體運作機制的依據。
另外,目前以房養老根據民法第 881 之 4 條規定,將抵押權最長 30 年的限制延長至 50 年,落實真正養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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