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婚姻定義/10秒看懂該如何投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家長有權理解學校教育內容,而同志教育已經引起教育工作者、家長很大的困擾。(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家長有權理解學校教育內容,而同志教育已經引起教育工作者、家長很大的困擾。(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第10號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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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白話文:結婚是不是一定要「一男一女」才合法?

贊成→當然!不是一男一女就不行!

反對→誰說的!同性戀也可以結婚!

幸福聯盟以理事長曾獻瑩、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為首,提出「婚姻定義公投」題目為: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現行民法第二章婚姻親屬篇第972條中明訂「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該公投詢問您是否遵循現有民法條文、不需因保障同志權益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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