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談小米:如果類比為蘋果 將遭「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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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 (0388-HK) 行政總裁李小加出席 WISE 2018 大會時表示,小米將自己定位為互聯網公司,是合適的做法,如果要類比成蘋果,反而會帶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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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說,小米集團 (1810-HK) 上市之前,有很多 VC(創投) 將小米類比成蘋果,不理解為甚麼小米要將自己定位為互聯網公司,但兩家公司的商業模式並不一樣。

他表示,蘋果的本益比約 15 倍,公司是靠優質產品及品牌優勢帶來的高毛利率來支持的。而小米絕對不能這樣做,因為它的手機很便宜,毛利率很低。

李小加指出,手機只是小米的骨骼,其他附產品和服務是肌肉,肌肉才是值錢的。小米不能只賣出骨骼,這也就是小米強調自己是互聯網公司的原因。

此外,李小加表示,由於市場結構不一樣,企業要根據自身條件選擇上市地。

他強調,如果企業認為自己的業務模式、發展趨勢是一個既要有中國元素、又要有國際視野,既需要國際資金的支持,又需要國內資金支持,香港交易所就是一個重要的發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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