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媒體報導,如今判決書曝光,清楚記載著 2004 年 1 月 3 日晚間 10 時 50 分,韓國瑜駕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縣西螺鎮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不慎與一名雙載的黃姓重機騎士擦撞。重機當場倒地滑行,後座白姓男子頭部遭撞擊,導致顱內出血,緊急送醫卻仍在 8 天之後宣告不治。
案經調查,該路段速限 50 公里,黃男騎乘的重機當時的時速則飆到 90 公里,且查出他沒有駕照;不過鑑定結果也顯示,該路口當時正閃紅燈,應先停止禮讓幹線道車先行,韓國瑜的車未行禮讓重機,涉有過失。雲林地方法院於 2006 年 10 月,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 6 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
根據《壹週刊》報導,死者白男為家中么兒,他的母親回憶,當天是女兒喜宴,兒子在結束後和表弟去續攤,經介紹認識了黃姓友人,不料才第一天認識黃男,就因這場車禍喪命。
白母也透露,在醫院搶救期間,韓國瑜曾託妻舅致電表達探視意願,但遭到拒絕;事後有 2 次調解會韓都未現身。談到過去開庭的悲痛回憶,白母難過表示:「每接到一次通知,心就痛一次...」起初韓國瑜的保險公司代表僅願負擔理賠金額,而為了反駁兒子是自摔而死的說法,白母甚至當場下跪。
報導指出,最後是韓國瑜的岳父出面,看到白男身後還留有一個 3 歲女兒,才願意多出一些錢,讓白母做為教育費。如今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白母感嘆給予祝福:「過去就過去了...希望他為國家、為百姓,市長好好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