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誤遭開單 行車紀錄舉證沒用 靠臉書爆料平反

▲王姓小黃司機遭誤開紅燈左轉罰單,上爆料公社始獲平反(圖/爆料公社)
▲王姓小黃司機遭誤開紅燈左轉罰單,上爆料公社始獲平反(圖/爆料公社)

記者鄧力軍 /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位王姓計程車司機日前遭第四分局葉姓員警誤開紅燈左轉罰單,儘管當場表示行車紀錄器有畫面可証明,員警還是不理會,要王先生自己去申訴,王先生氣得將行車紀錄畫面PO上爆料公社申冤;第四分局警方昨日調查係目視角度致員警誤判,查明事實後已向王姓計程車司機道歉,並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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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小黃司機遭誤開紅燈左轉罰單,上爆料公社始獲平反(圖/爆料公社)

王姓司機控訴本月22日早上於忠勇路左轉文山二街,過停止線還是綠燈,因禮讓對向公車先過再左轉,左轉後被台中市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葉雲臻警員攔下,說他在該路口紅燈左轉要開罰單,還笑他「今天要白跑了」。王某當下調閱行車記錄器,然後告知警察看了行車記錄器真的沒有闖紅燈,警察不予理會,叫他自己去申訴,事後王某去電葉員,表示百分之百確認沒有闖紅燈,並說明因營業車要申訴很麻煩,要先去監理所拿申訴單,再到車行蓋章,再送回監理所申訴,他可以拿影片過去警察局給他看,看能不能直接撤銷?葉員卻說他「不是第一天出來跑車,不會去申訴嗎?」之後掛電話。

王姓司機PO文爆料公社申冤,表示「違規被開單天經地義,但沒有違規還要硬被栽贓,實在吞不下!葉雲臻警員取締手法粗糙,專業度不足就算了,態度還如此惡劣,一句申訴蓋過,勞民傷財!今天我若沒行車記錄器,申訴肯定不會過,要損失2700元,請問各位這與被搶有什麼不同?」。

事發後春社派出所長董力勳所長回覆:「經檢視本所巡邏車行車紀錄器,本案車輛確於紅燈時左轉,惟當時員警因距離因素無法確認該車是否已先進入路口等待,既王先生有提供行車紀錄影像可證本案舉發有誤,本所將陳報上級速發文予裁決單位建議撤銷該罰單。在此感謝王先生的反映及各位網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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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