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開始!月薪低於4萬要揭露範圍 專家讚有望改善低薪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盧姓約聘員工,6年內共詐領助教費50萬7200元。圖非當事人。(圖/NOWnews資料照)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盧姓約聘員工,6年內共詐領助教費50萬7200元。圖非當事人。(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將於明(30)日正式實施,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僱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對此,人力銀行認為,讓職缺薪資攤在陽光下,將有助於改善職場新鮮人起薪,同時減少訊息不對稱的窘境,縮短謀職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就業服務法》日前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後,將於11月30日開始正式實施,最受關注的修正條文就是第5條不得有下列情事當中,新增了第6款:「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意思就是提供的薪資沒有達到4萬元時,僱主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新制上路,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讓職缺薪資攤在陽光下,將有助於改善職場新鮮人起薪,並減少訊息不對稱的狀況,縮短謀職期。對於有不少求職者擔心,部分職缺不能寫「面議」之後,無法避免有僱主將區間寫成「基本工資起到39,999元」,或者只寫「未達4萬」,他認為,不論是否為違法的極端規避方式,以長期來看,薪資區間是否具真正參考價值才是重點。

楊宗斌指出,一旦應徵者經過面試,都只能拿到表列薪資的下限,可能導致僱主一直找不到人或者離職率變高,自然也會因此修正或縮小薪資範圍,且僱主開出的月薪區間不如競爭對手,在同業比價壓力下,自然會調整到較合理的上下限數字。

除了要求起薪透明化之外,近期針對上市櫃公司修法通過,需要強制揭露員工薪資方面,楊宗斌也說,這也是一種比價效應;不過,若是政府想根本解決低薪問題,應該要大力改善投資環境,增加內外資設廠或設點意願,才能創造工作機會,形成產業供應鏈、行業聚落,並提高產品或服務附加價值,最終持續產生利潤,自然能回饋到勞工的薪酬福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