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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提到,公務人員年終獎金規定非常清楚,只要是 12 月 1 日在職,則可以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金;但如果 11 月 30 日以前離職,則就無法領取。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計算則是按照月薪俸乘上 1.5 個月,因此交通部長吳宏謀、環保署長李應元、以及農委會主委林聰賢的部長級待遇一個月至少 20 萬,乘上 1.5 個月就是 30 萬。而這 3 位也非借調而來,因此比起陳英鈐何時歸屆都能夠領有年終,這 3 位政務官硬是多等一個禮拜才准辭,分明就是要國庫多花 100 萬給賴清德做人情,讓 3 位政務官多撈 30 萬。
至於政務官的薪水,每一分都來自於人民的納稅錢,洪孟楷認為,「如果做得好,即便加薪相信人民也甘之如飴,但今日是做不好要下台,且還是要為民進黨的敗選負責,公私是否分明暫且不管,做不好還能厚顏無恥的多領年終獎金,蔡英文政府的官員真的為所欲為也無所謂?相信沒有人能夠接受這樣偷納稅錢的小偷,為了 30 萬而失去風骨,也將永遠失去民眾對於蔡政府的徹底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