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桃機70天 兩大陸人缺乏受迫害事證難入境

▲大陸藝人范冰冰逃稅遭罰44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這恐是大陸大規模查稅開端(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0.4)
▲大陸藝人范冰冰逃稅遭罰44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這恐是大陸大規模查稅開端(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0.4)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男子劉興聯、顏克芬自9月滯留桃園國際機場至今,陸委會今(5)日表示,兩人迄今無法提供確切受迫害事證,未能獲准入境,目前政府正持續查證中,也會密切注意兩人身體狀況。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陸委會表示,劉、顏二人9月27日搭乘華航CI-838班機從泰國過境台灣,目的地為中國大陸,但是二人未依原訂時間登機,滯留桃園機場,陸委會於當日晚間7點接獲移民署通報後,次(28)日即會同移民署派員赴桃機與當事人會面,瞭解相關情況,之後於9月29日、11月29日再赴機場聽取渠等訴求、關懷渠等身體狀況,與該二位陸籍人士溝通可行之處理方向。

關於有媒體報導,陸委會10月中旬始派員至機場關切,且未有任何作為即離開,陸委會強調與事實不符。期間陸委會、移民署等機關亦保持密切聯繫,並由移民署國境同仁每日24小時輪班對渠等身體狀況、生活所需提供必要協助。

劉、顏二人雖向我國政府提出庇護及短暫入境之訴求,陸委會表示,兩人卻未能提供明確受迫害事證,亦未符合現行政治考量在台專案長期居留或短期入境停留等入境申請條件,致未能獲主管機關同意入境,陸委會及移民署除協請外交部透過駐外館處查證渠等向第三國申請政治庇護情形外,至今亦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多次會議,查證相關訊息,尋求妥適處理方案。

陸委會指出,我國難民機制雖尚未完備,惟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相關機關在處理本案的過程中會保障該二人在過境期間的安全,並整體考量國際慣例、我方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及國際視聽等層面,並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溝通未來的處理方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