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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龍江路縱火案案發時間為凌晨1時許,犯嫌因和室友有糾紛,潑灑購買汽油縱火洩恨,造成無辜民眾死傷,法院判處縱火犯有期徒刑18年。
另外,歸綏街縱火案部分,因房東和房客對於租金調漲一事有糾紛,犯嫌氣憤潑灑汽油縱火、燒屋殺人,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北市消提醒,縱火屬公共危險罪,無論對象為建築物或車輛,都容易波及無辜民眾,進而造成傷亡及財物損失,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如何面對縱火案件,北市消指出,民眾可從人員及環境兩方面著手,以降低被縱火的風險。
首先,對於曾縱火或利用縱火方式自殺者,應透過親人、朋友,或是鄰里長、鄰居、社工、勤區警員等管道,多給予疏導、安慰,並掌握其後續生活狀況,或是通報專業輔導人員處理。
至於環境部分,北市消說,可藉由鄰里間社區巡守隊的巡邏,加強留意可疑人士徘徊逗留,暗巷可加裝夜間照明或紅外線感應燈,以避免犯罪死角。
北市消指出,強化個人消防知識及避難逃生要領也不可少,另透過在住家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偵知火災發生,增加及時應變。(編輯:李亨山)10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