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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既定的脫歐時程,若英國政府無法在明年1月21日前提出國會認可的脫歐協議,國會將有權介入內閣接下來的脫歐進程。
梅伊還說:「新領導人將不會有足夠的時間在明年3月29日前就脫歐協議重啟協商,並且走完國會的立法程序。因此,他首先會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延長或撤回由歐盟里斯本條約第50條(Article 50)所啟動的脫歐協商。這麼一來,脫歐勢必延宕或甚至停止,但民眾卻希望我們繼續走下去。」
梅伊的黨內同志預定今天對她發動不信任投票。(譯者:陳韻聿/核稿:陳政一)1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