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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建會前受訪時表示,會汲取這次經驗聆聽各界聲音,並檢討選務缺失,提出適切修正。首先是要合理調整準備期間,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他說,有兩點可以修正,第一是準備期間的調整,例如調整為4個月到8個月,或是3個月起、6個月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應同時舉行;這個「應」也要修正為「得」同時舉行,會更具有彈性。
媒體詢問,這會期是否會完成修法。陳朝建說,會盡快照法制作業程序,用最快速度提出公投法修正案;現階段會做選務缺失的檢討併同公投法修正一起努力,中選會會深切檢討這次選務疏失,還要感謝將近30萬名選務人員的辛勞。
陳朝建在口頭報告時,再度向民眾致歉。他說,今年選務辦理工作是最高挑戰,因事前規劃未盡周詳,導致民眾排隊,要再次表達歉意,中選會將深切檢討。
陳朝建說,其他公投法修正重點,包括:為使公投主文更簡潔易懂,擬修正公投案主文字數不超過30字為限;為防止已死亡者連署等偽造情事,擬增列提案人名冊應檢附身分證影本,強化連署真實性;擬修法明定連署人名冊提出以一次為限,避免爭議;投票日不得從事公投宣傳活動。(編輯:蘇志宗)1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