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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程為:
一、 報告事項
(一) 「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
二、 討論事項
(一) 為防制假訊息危害,內政部等5部會擬具「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等7案。
(二) 內政部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三) 司法院函送「法官法」部分條文及第71條第2項法官俸表修正草案。
(四) 司法院函送「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五) 教育部擬具「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