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學余祥銓!加拿大大麻合法化 外交部提醒勿攜帶入境

▲外館臉書大頭貼正名Taiwan,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勿過度做政治連結。(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2.6)
▲外館臉書大頭貼正名Taiwan,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勿過度做政治連結。(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2.6)

記者呂炯昌/ 台北報導

加拿大在今年10月通過大麻合法化,不過我國仍將大麻列為毒品,過去曾有加國回台留學生攜帶大麻入境遭警方查獲,對此,外交部今(13)日公開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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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加拿大參眾議院在10月通過大麻合法化法案,於10月17日正式實施,即便加國已合法,但是根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仍將大麻列為二級毒品,因此在我國攜帶入境、吸食、製造都會面臨嚴重的刑責。

2002年6月,藝人余天的兒子余祥銓在加拿大讀高中回台過暑假時,曾因在夜店持有大麻遭警方查獲,而被送進勒戒所勒戒21天。有鑑於此,外交部提醒有意到加拿大旅遊國人、來台觀光與商旅加拿大人、國人自加拿大回台,仍禁止攜帶大麻入境,李憲章提醒國人,儘管通過大麻合法化,加國法律仍禁止攜帶大麻與製品搭乘國際航班,呼籲國人遵守法律。

加拿大自1923年起禁止持有大麻,2001年起允許藥用大麻,成為全球第2個全面實施大麻合法化的國家,第一個是南美的烏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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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10月中旬開放大麻合法化,外交部提醒大麻在我國仍是毒品,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加拿大10月中旬開放大麻合法化,外交部提醒大麻在我國仍是毒品,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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