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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說,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等共計130名司法警察,同步傳喚光明里楊姓里長當選人、陳姓里長候選人、豐林里李姓里長當選人、黃姓里長候選人及選民共34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4名候選人在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前,分別安排選民將戶籍虛偽遷入自身或親友戶籍內,共計23位到案選民未實際居住該處且均已投票,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
北檢表示,全案共計7名被告經檢察官諭知各以新台幣1萬元具保,另有24人各以5000元具保。
北檢表示,對於涉案的光明里楊姓里長當選人、豐林里李姓里長當選人,將審酌是否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以維護選舉公平。(編輯:李錫璋)1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