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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說,16日起仍未設置者,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應設置2014處、7114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目前已設置1980處、8528格,已設置完成的停車場數比率為98%,已完成設置的停車格比率為120%。
從各縣市停車場設置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情形來看,多數縣市達標或超標,台中市設置比率最高,達234%,只有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屏東縣還有部分停車場未完成設置。
此外,交通部說,使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的駕駛人,要在車上明顯處放置停車證明,今年已發放230多萬張,明年起新的孕婦及育兒手冊就已附有停車證明,若無相關證明而停車,可依停車場法處600至1200元罰鍰,但目前仍是宣導期,明年6月29日起才會開罰。(編輯:張芷瑄)1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