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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媽媽回門診問護理師,才知道即便是健保身分,一條藥膏也才70元,若有榮民、榮眷身分則是不用付錢,質疑健保署「對榮民、榮眷趕盡殺絕」,呼籲其他網友批價時特別注意。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台北業務組聯繫院方了解事情經過,得知該名患者12月5日到該院看診,批價時發現款項與過去經驗不同,批價櫃台請患者到診間詢問,才發現診間誤勾選為自費,隨即改以健保給付批價。
健保署指出,根據健保法施行細則,健保卡上只要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等家戶代表,就醫時的自行負擔費用,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定期撥付,患者不必支付部分負擔,目前也沒有任何政策異動。(編輯:張芷瑄)1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