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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華映無預警停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今天受訪指出,停工薪資給付必須看停工原因,若是可歸責於雇主的停工,公司薪資應該照給,畢竟勞工已經到達工作地點,且勞務不能儲存,「不是勞工原因造成停工,工資一定要照給」。
黃維琛表示,假設未來長時間停工,勞資雙方若有另外的協議,則由另外的協議處理。
黃維琛也強調,如果雇主未給薪資,下個月薪資發放時若有短缺,就可以對雇主開罰,罰鍰為新台幣2萬至100萬,依情節輕重由地方政府斟酌,而除了被罰錢外,雇主還是要把錢補給勞工。(編輯:黃于)10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