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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全球移民契約」(Global Compact for Safe,Orderly and Regular Migration)相當類似,全球難民契約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這兩項全球協定源於2016年9月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的「紐約移民與難民宣言」(New York Declarationfor Refugees and Migrants),目標在於更妥善處理全球移民和難民遷徙。
聯合國大會主席艾斯皮諾薩(Maria FernandaEspinosa)告訴法新社,這項協定將有助於「加強對全球2500萬難民的援助及保護」,並以義務和責任分擔作為基礎。
他還說:「眾所周知,中低收入國家收容全球逾85%的難民。我認為我們必須支持收容難民的社區和國家。」
路透社報導,包括全球難民契約在內的聯合國難民署(UN Refugee Agency)年度決議草案,上月經聯合國大會人權事務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ttee)首次磋商且達成共識,但美國是唯一反對的國家。
當時美國政府指出,草案內容與美國主權利益背道而馳。(譯者:陳彥鈞/核稿:劉淑琴)1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