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條款」掀論戰!蔡正元「無限期支持」:什麼鳥社會

▲一恍神就 GG!送貨員連撞 4 台法拉利,慘賠 1200 萬維修。(圖/編輯中心翻攝)
▲一恍神就 GG!送貨員連撞 4 台法拉利,慘賠 1200 萬維修。(圖/編輯中心翻攝)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 20 歲林姓男子從燒烤店下班後,幫母親開車送貨,途中精神不濟撞上路邊 4 輛法拉利跑車,賠償金額逾千萬,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引發熱議。對此,金融界人士張晉源在臉書發文,呼籲政府制定「超跑條款」設賠償上限;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也在臉書上表態「無限期支持」制定超跑條款,但律師林智群則持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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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源昨( 18 )日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台灣貧富差距變大,天價超跑變多,一般人不小心擦撞,不止賠不起生活還會陷入困境,「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否則台灣會變成有錢橫衝直撞,沒錢滾到旁邊去的鬼地方!」呼籲政府應該制定「超跑條款」,非刻意碰撞應設賠償上限,並請支持此看法的網友在留言處 +1 。

▲張晉源臉書全文。(圖/翻攝自張晉源臉書)

PO 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表態支持,連蔡正元也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無限期支持快速修法」,直言「台灣貧富不均已經到了不像話的地步,富者超跑好幾輛,貧者機車都捨不得換新」,機車騎士就算不是故意撞超跑,但保險公司卻會讓騎士不只破產,還會活不下去,大呼「這是什麼鳥社會」,他認為,「凡是非故意撞損超跑」應設定賠償上限,超過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和超跑車主自行吸收。

▲蔡正元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蔡正元臉書)

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見,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認為「基本上,這個是投保超額保險,就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而且《民法》損害賠償法理就是完全賠償,「不管弄壞超跑或普通車,就是要回復原狀或賠償,賠償金額要考慮折舊,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如果要搞一個特例,是沒必要的,且「其實已經有制度(超額保險)可以有效消彌法律風險,實在不需要動輒修法的!」林智群認為,法律影響層面很廣,若大眾針對個案,覺得結果不合理就想修法,還是有可能產生不合理的結果。

▲林智群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超跑條款」也掀起兩方大論戰,有網友持贊同意見,有網友則認為「所以被撞活該?超額幾千保不起?笑死人」、「這次幸好你恍神只是撞到超跑,下次恍神撞死一堆小朋友,也要定賠償上限嗎?」、「如果是違規撞上正常行駛的超跑賠死剛好而已,別把自己違規需要承擔的風險加諸在別人身上」、「台灣人的水準只有這樣?去撞別人的車然後叫車主買單,只是因為他的車太貴?」

▲ 4 輛法拉利跑車維修費共計約 1200 萬元。(圖/編輯中心翻攝) ▲ 4 輛法拉利跑車維修費共計約 1200 萬元。(圖/編輯中心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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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