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詭異標案」惹議 砸錢聘記者寫施政報導?

▲花蓮縣政府遭踢爆出現傅崐萁任內決議的「縣政宣導」詭異標案。(圖/記者鄭志宏攝,資料照)
▲花蓮縣政府遭踢爆出現傅崐萁任內決議的「縣政宣導」詭異標案。(圖/記者鄭志宏攝,資料照)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長蔡碧仲上任後,積極修正前任縣長傅崐萁任內促成的每一項標案,但花蓮縣府10月中旬公開一批傅崐萁任內決標、名為「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的採購案,25個政府標案總計546萬餘元,都是縣政府公家預算,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有些標案名稱更寫上記者名字,如此詭怪的標案模式,引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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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側面了解,「縣政宣導標案」已經行之有年,多由「在地媒體」所承攬,跟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有所不同。對此,花蓮縣政府回應,輿情蒐集本來就是每個縣市政府重視且必須做的事;記者媒體是最直接接觸到民眾的,縣府只是透過與媒體間簽訂勞務契約,由媒體取得輿情,取得之後,每一案都慎重對待,並上呈給決策者做為施政的參考。

花蓮縣政府回應,記者本身不會因為參與勞務採購案而對縣府的任何報導有所偏頗,縣府公務預算只會透過合法的採購程序進行,與個人簽訂勞務採購契約本來就是常態,就像請師傅來修剪花木、進行環境整潔一樣簡單的道理,並無不法。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明宏表示,9月26日接任後,陸續發現有標案沒依程序登錄,研判可能因部分同仁不諳法令,目前已經逐一查證中,也已交代同仁須依行政程序儘快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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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