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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男認定自己綠光罩頂,認定對方在外面有別的男人,且自認還沒分手。每個月南下高雄 3 到 4 次,並與廖女在摩鐵開房間發生關係。凌男表示,認定對方是未婚妻,卻在外面有男人,嚥不下這口氣,才痛下殺手。
去年 5 月 1 日凌晨,凌男約廖女到鳳山一家超商見面,並在超商買了優酪乳,隨後到附近的汽車旅館休息。凌男趁廖女洗澡時,將安眠藥 5 顆和農藥倒進優酪乳裡面。和廖女完事後,騙廖女喝下,接著下樓到櫃檯將休息改成住宿。
凌男手段兇殘,在凌晨 4 時許,以塑膠袋套住廖女頭部,再用束帶勒死廖女。但凌男卻相當冷靜,數度出入旅館溝買香菸、檳榔或是宅配物品。回到房間後,凌男也喝下含有安眠藥和農藥的果菜汁及優酪乳,隨即倒臥在房呼呼大睡。一直到晚上 11 時,旅館員工進房發現廖女躺在床上全身冰冷,趕緊報警處理。
在法院審理時,凌男否認預謀殺人,表示是廖女誤食含有農藥的膠囊,還說自己有思覺失調症無法辨識行為違法性。但法院認為,凌男純屬狡辯,不足採信;認為凌男行前就在準備殺人工具,還三進三出旅館處理存款事宜,可見思考和行為與常人無異。因此駁回凌男的上訴,維持原無期徒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