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駁斥政院指控 普悠瑪事故司機無法接受人為超速認定

▲普悠瑪事故 6432 班次駕駛尤振仲28日委由律師閻道至召開記者會,盼行政院調查小組公布調查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2.28)
▲普悠瑪事故 6432 班次駕駛尤振仲28日委由律師閻道至召開記者會,盼行政院調查小組公布調查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2.28)

記者呂炯昌/ 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事故調查報告日前出爐,事故 6432 班次駕駛尤振仲今(28)日委由律師召開記者會,針對行政院調查報告提出說明與疑問,並呼籲行政院調查小組公布調查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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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閻道至表示,經過醫師診斷尤振仲因為患有創傷後症後群,因此不方便出席記者會,委由律師代為發表聲明。

尤振仲在聲明中表示,10月21日當天列車經過武荖坑橋後,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但是調查報告卻說司機從羅東站出站直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時速140公里。

聲明表示,在意外發生前,尤振仲持續嘗試排除故障,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前,轉身隨即發現列車速度異常,為避免列車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損傷,因此緊急做了緊韌動作,試圖將列車傾倒出軌,但是調查報告卻說沒有任何煞車跡象。

尤振仲表示,媒體報導所外流的行調通聯紀錄,和調查報告中寫的通聯紀錄,以及記憶中的通聯過程,存在許多重要關鍵之處有所出入,因此懇請當局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行調通聯紀錄錄音檔,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通聯狀況與訪談的原貌。

尤振仲在聲明中強調,自己有家庭要顧,不僅深怕錯過子女的成長,也害怕父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絕不可能拿自己與旅客生命開玩笑。最後,尤振仲感謝罹難者家屬、乘客、社會大眾以及媒體朋友給予的關懷與鼓勵,他會勇敢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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