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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也質疑,司機員二線支援一線,駕駛經驗不足,無法明確診斷故障主因,更遑論修復,且調查報告避重就輕,該列車離開樹林調車場前,恐未進行過任何軟、硬體檢查、主風泵也未被發現、修復,且司機員發現即將操作一列有安全疑慮的列車時,也無權告知調度中心停駛。因此消基會痛批台鐵「制度殺人」不能被漠視。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表示,此事件主風泵異常係因濾芯阻塞且無料可更換,造成空氣進不來,進而使壓力降低。而普悠瑪系列尚在保固期間,日本廠商卻不依契約約定提供備料,台鐵不積極的作為,應該要有人負責。
雷立芬也表示,司機員及調度員對於列車機械系統運作流程的專業知識不足,無法第一時間了解主風泵、動力及煞車之間的系統聯動關係,導致車輛異常後未能即時評估列車繼續行駛的安全性,調度員也未能對列車繼續行駛與否提出建議。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台鐵局應儘速建立「安全即準時」的核心價值,並落實5項行車安全制度,讓司機員專心駕駛安全列車,還給消費者安全的運輸環境,作法包括:第一,所有車體比照航空器,在出庫前必須定期檢修,備足耗材和重要零件,並經過專人簽名負責;第二訂定司機員適合擔任駕駛之生理狀況、行車前酒測、藥物副作用等評估標準,以確保乘客第一時間的安全。
第三,駕駛及調度員對於列車機械系統運作流程的專業知識必須加強,必要時,行駛路段應配備專業檢修員,可以隨時維修故障列車;第四,萬一不幸發生連續性故障,應速建立司機員、調度員建議停駛或強制停車的準則。最後則是司機員行車資歷的考核與代班SOP:對於不同型號的列車均應設定駕駛時數的修習制度,不符合駕駛時數要求,均不能代班。
最後消基會表示,根據消保法51條規定,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可請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呼籲台鐵應拿出最大的誠意,處理賠償責任,對罹難者、受傷乘客、未達到目的地之一般乘客以及罹難者家屬,在事發百日內提出一個讓亡者安靈,讓生者安心的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