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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憲同痛批,葉俊榮是在未改變行政決定前就以部長身分發聘管中閔,「勉予聘任,是葉俊榮自己在勉。」但沒有解釋為何變更決議,前後矛盾已經構成瀆職與圖利犯罪,已於去年25日控告葉俊榮。
林憲同指出,葉俊榮如脫韁野馬背後主使者就是台大遴委會召集人、前校長陳維昭,更表示陳維昭曾出面找立委王金平喬事,再由王金平陪同拜訪蔡英文總統,說服的理由是元月中旬內閣將總辭,蔡英文想請蘇貞昌回鍋接任內閣,要在之前處理完台大校長遴選案。林憲同再次痛批葉俊榮只會搖尾巴、被使喚咬人,葉俊榮是主要戰犯,陳維昭則名列第二。
第三位被點名的則是新科校長管中閔。先前管中閔辭去公職說是「不幹了」,林憲同談到,如今管中閔接任台大校長「我們也是很幹!」怒批管中閔手腳不乾淨,沒資格接台大校長印信。
林憲同再次提到,若幕後財團也是遴選委員,是用髒手推選校長、介入公立大學,牴觸憲法162條國家對教育文化機構應予以監督,雖然大學自治是規定在憲法第十一條,但162條為第十一條特別規定,教育部應行使行政監督權,故不予核准完全不違背憲法。呼籲台大學生提再提訴訟、就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