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查獲違法三層網捕撈作業 賴峰偉表揚護漁有功人員

▲賴峰偉剛上任立即雷厲風行針對三層網破壞海洋資源的捕撈方式嚴格取締(圖/澎湖縣警局提供))
▲賴峰偉剛上任立即雷厲風行針對三層網破壞海洋資源的捕撈方式嚴格取締(圖/澎湖縣警局提供))

記者張塵 / 澎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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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日前動用空拍機在通梁漁港外東南方0.5海浬處,發現一起違法漁撈活動,立即報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李信龍指揮偵辦,並由農漁局及岸巡七總隊配合查緝,於4日12時50分許在通梁漁港當場查獲82歲的張姓老翁與兩名外籍漁工,駕駛竹筏違法放置三層網非法捕撈,當場查扣長度1,274公尺之三層漁網及魚貨51公斤,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61條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

108010703 ▲賴峰偉公開表揚有功人員肯定警方打擊非法漁撈、危害環境不法行為(圖/記者張塵攝)

澎湖縣長賴峰偉獲知訊息後,立即於7日下午公開表揚有功人員,並肯定警方打擊非法漁撈、危害環境不法行為,給予高度肯定與嘉許。賴峰偉表示,對於毒電炸等嚴重非法捕魚行為要加強取締之外,有關違反保育規定之微罪的行政罰案件,將邀請專家、學者及漁民共同研議因地制宜的作法,期許能在環境保育及漁民生計間取得平衡點。

檢方在訊後將張姓嫌犯及隨船外籍漁工緩起訴,並各科以罰金6萬及2萬元,使用之竹筏扣押6個月,所得魚貨全數法拍充公。

108010704 ▲警方說明違法使用三層網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1條規定,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圖/記者張塵攝)

澎湖縣警局長賈樂吉特別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配合遵守禁用三層網之相關規定,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凡違法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1條規定,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縣警局將持續加強取締違法採捕,請漁民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勿從事違法採捕,以免觸法。

賴縣長強調,為保育及維護海域漁業資源永續發展,保障合法從事漁撈作業漁民之權益,他在10幾年前即積極取締毒魚、電魚、炸魚以及收購三層網,然而近幾年來因漁業蕭條,仍有些船隻偷偷從事非法的捕撈活動;由於三層網禁用已有十餘年時間,近期再度引發相關單位的重視,為了海洋生態資源永續發展,復育澎湖海洋生態的決心,澎湖縣政府呼籲漁友切勿以身試法。

108010702 ▲澎湖警方動用空拍機在通梁漁港外東南方0.5海浬處查獲竹筏違法放置三層網非法作業(圖/澎湖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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