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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長賴峰偉獲知訊息後,立即於7日下午公開表揚有功人員,並肯定警方打擊非法漁撈、危害環境不法行為,給予高度肯定與嘉許。賴峰偉表示,對於毒電炸等嚴重非法捕魚行為要加強取締之外,有關違反保育規定之微罪的行政罰案件,將邀請專家、學者及漁民共同研議因地制宜的作法,期許能在環境保育及漁民生計間取得平衡點。
檢方在訊後將張姓嫌犯及隨船外籍漁工緩起訴,並各科以罰金6萬及2萬元,使用之竹筏扣押6個月,所得魚貨全數法拍充公。
澎湖縣警局長賈樂吉特別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配合遵守禁用三層網之相關規定,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凡違法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1條規定,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縣警局將持續加強取締違法採捕,請漁民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勿從事違法採捕,以免觸法。
賴縣長強調,為保育及維護海域漁業資源永續發展,保障合法從事漁撈作業漁民之權益,他在10幾年前即積極取締毒魚、電魚、炸魚以及收購三層網,然而近幾年來因漁業蕭條,仍有些船隻偷偷從事非法的捕撈活動;由於三層網禁用已有十餘年時間,近期再度引發相關單位的重視,為了海洋生態資源永續發展,復育澎湖海洋生態的決心,澎湖縣政府呼籲漁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