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工求償案 南韓地院批准原告扣押日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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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8日專電)繼去年10月南韓最高法院判決新日鐵住金鋼鐵公司須賠償南韓徵用工之後,徵用工向南韓地方法院聲請扣押新日鐵住金在南韓境內資產,今天傳出聲請已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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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賠償判決源起於李春植等4名南韓人,他們主張在二次大戰中被日本強徵工作,並於2005年向新日鐵住金(二戰期間名為新日本製鐵公司)提出求償訴訟。去年10月南韓最高法院宣判,新日鐵住金須賠償每人一億韓元(約新台幣274萬元)。上個月31日,原告向法院聲請扣押新日鐵住金在南韓境內的資產。

日本TBS電視台今天報導,南韓大邱地方法院浦項分院本月3日做出決定,批准原告聲請扣押新日鐵住金與南韓最大鋼鐵廠浦項鋼鐵(POSCO)所合資的PNR公司股權8萬1075股,價值約4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50萬元)。

新日鐵住金今後可向法院提出異議,但這次法院的決定通知送達PNR之後,這8萬多股就不能自由買賣或讓渡。

至今原告並未向法院申請將扣押的資產現金化。原告代理人表示,如果新日鐵住金不盡速出面協商,就不得不向法院申請變賣扣押的資產。

有關這起官司,日本政府近期打算向南韓政府提出要求,希望根據1965年日韓請求權暨經濟合作協定,進行兩國間的協商。如果南韓政府不予理會,則準備申請成立包含第3國委員在內的仲裁委員會,或考慮向國際法院(ICJ)提告。

日本政府認為,有關二次大戰期間的請求權問題,已根據1965年日韓請求權暨經濟合作協定,完全且達成最終解決,要求南韓政府勿讓日本企業蒙受不利。

對於南韓法院的判決,新日鐵住金發表聲明表示,尚未收到判決通知,還不清楚內容為何;將持續與日本政府協商,做出適當因應。(編輯:林憬屏)1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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