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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金管會證期局指出,聲請重整代表公司營運出現問題,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公司只要聲請重整,無論法院准駁與否,只要裁決就必須終止上市。不過,由於華映同時聲請緊急處分及重整,先前是緊急處分遭駁回,重整則尚未裁定,因此股票尚未下市。
此外,證期局表示,華映要下市前需依規定先暫停交易、對外公告40天,並對外公告最後交易日。不過,如果法院裁定准許公司重整,營運狀況經重整後恢復正常,仍可重新依規定申請上市。
證期局也提到,華映由於長年財務狀況不佳,2012年5月起即打入全額交割股,買賣股票交易要預收款項,2013年5月進一步採分盤集合競價,即每30分鐘以人工撮合1次,而華映今日起併案續列全額交割股、續採分盤集合競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