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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孫大千在臉書表示,行政院必須要回答的 5 個問題。第一、在中央政府會計制度裡,哪一個項目是「稅收經濟分紅」啊?更何況,中央政府每一年都有舉債,所以,歲計剩餘不代表政府有賺錢,沒有獲利,哪來的分紅啊?這樣做怎麼會「符合財政紀律」啊?
第二、既然過去的歲計剩餘,都是用來彌補下一年度或之後年度的預算差額,如果這筆錢被當作經濟分紅一次花光,那麼不是還是要舉債來支應未來預算不足的缺口嗎?怎麼會說「沒有舉債」呢?債留子孫來發紅包,這算是什麼利多啊?第三、如果只是一次性發放,並不是年年補助,那麼對低收入的民眾究竟有什麼實質的幫助啊?
第四、經濟的乘數效果除了和消費意願有關之外,和補助形式的關係更為重大,如果採取現金發放,並且對於使用項目不做限制,經濟的乘數效果恐怕會趨近於零,不是嗎?
第五、稅課收入是政府歲入最重要的來源,就算不是綜合所得稅,其他項目的課稅,不管是營所稅、營業稅、煙酒稅、和證交稅,也都是來自於人民。政府歲計剩餘怎麼可能完全是「非稅課收入」呢?難不成這些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