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雙子星案〉C1私地主欣光華發律師函 南海集團:

▲ 香港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 香港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鉅亨網

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台北雙子星」,上月 27 日完成最後階段價格評比,由純外資的南海控股集團為主的團隊,獲最優申請人資格,在最後簽約前,C1 區私地主欣光華公司,寄出律師函給南海團隊及北市府,指明程序不完備,南海集團指出,團隊依北市府招標須知投標,接獲函件目前正交由律師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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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中投公司在 9 月已透過發表聲明方式,指出北市雙子星一案提出涉及國民黨產及黨產條例的處分爭議,全案投資風險甚大聲明,最新發展則是透過發出律師函方式給最優申請人及北市府。

北市府捷運局澄清表示,欣光華公司已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契約,無論是否簽訂增補契約書,欣光華公司仍須依約配合本案辦理開發;且該公司持有黨產所有權爭議,也不影響 C1/D1 開發案執行。

南海集團強調,目前此「台北雙子星」聯合開發案中,已成由包括北市府、南海集團及私地主的共同開發案,欣光華公司已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契約,應依照開發契約執行。

至於引發爭議的引用 2017 年增補契約書,欣光華方面認為恐損及該公司權益,南海集團則指出,此增補契約也有其他私地主未簽約,但該團隊依北市府招標須知投標,並與北市府、南海集團及私地主的共同執行開發案。

目前中投公司就黨產會所認定附隨組織及中投公司應收歸國有等處分,已進行政訴訟中,如判決結果欣光華為土地合法所有人,北市捷運局已表示,欣光華公司應依土地聯合開發契約參與本案開發,否則應負賠償責任外,北市府也得依約取得其所有 C1 街廓內土地,如判決為政府所有土地,政府可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因此,未來無論訴訟判決結果是否認定為黨產,都不影響本案繼續開發與後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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