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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稍早監察院以7:4通過彈劾並召開說明會,監委蔡崇義表示,允許公務員於「不妨礙工作與本職」或「不涉職務事務」狀況下,開放投書媒體賺取稿費,但條件必須限定為「非經常性、非固定」且「金額薄利」,但管中閔投書週刊卻有固定撰稿週期。
過去監察院曾三度約談管中閔,但管中閔皆以庶務繁忙、身體因素未出席,給予監察院的書面信函則提到,僅是受週刊邀請投稿,並未於該週刊接任任何職務,強調並非兼職。
管中閔月初才剛接任台大校長,位子都沒坐熱,是否可能因此產生生變?律師俞百羽曾於台大校長遴選案期間擔任王姓學生辯護律師,其接受電訪時表示,彈劾案是針對管中閔過去擔任政務官時期,彈劾案與擔任台大校長無直接利益糾葛,加上台大校長是由遴選委員會選出,沒有指派的問題,故「應不影響」繼續擔任台大校長一位。
俞百羽也談到,如果匿名寫專欄就是違法兼職,相信很多政務官都投書,但管中閔都有依法報稅、也已從國發會主委等位子退下,「怎麼以前都不講現在才講。」懷疑是背後政治目的較大、恐是借題發揮。
前內政部部長、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則表示,過去擔任政務官時期也有回台大上課,但是義務授課、借調條件之一,強調兼職應該要有明確定義,「如果廣泛定義投書、寫稿就叫兼職,那很多事都不用做了。」李鴻源也表示,相信管中閔足夠的智慧知道該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