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刺激一下」打70幾通找不到女友 真相讓他變綠巨人

▲外國網站公布性愛體位好惡調查。(圖/資料照 , 2018.09.06)
▲外國網站公布性愛體位好惡調查。(圖/資料照 , 2018.09.06)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女大生周旋於 2 男之間,雖然與一名許姓男子交往,但張姓前男友卻在這時出現找她復合。女大生雖然很愛許男,但又想和張男刺激一下,就和張飲酒作樂,且和他一起返家。找不到女友又全身發綠的許男,連打 70 通電話都打不通,最後女大生說一句「救我」,讓許男急著報警,女大生聲稱自己遭到性侵。不過,新北地檢署卻將張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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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4 月 13 日,女大生和朋友及張男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飲酒慶生,結束後眾人到女大生黃姓友人家中休息。張男表示要送她回家,卻載回永和的住處,趁著女大生不勝酒力之時,強脫上衣且性侵得逞。

不過張男出庭的供詞,卻讓案情大逆轉。張男表示, 2 人曾經交往過,去年 4 月初復合,甚至還帶回家讓父親看過。飲酒後帶女大生回自己家,本想等酒醒後送她回住處,想不到在洗澡時就發生關係。完事後,女子向張坦承自己劈腿,張男不信,女子就出示手機傳自己的美照給許男,張男想繼續看,但被女子拒絕。中間許男打電話來,張將電話按掉。最後女子淚如雨下,最後張只好送女子搭計程車。

張父出庭供稱,當晚有見到女大生「眼睛笑笑的」,也沒否認是張男女友。而張男的林姓友人在夜店也指稱,表示是自己女友。檢方調查還發現,事後女子傳訊給黃姓友人,表示「我很對不起男友」、「但是又覺得我跟他沒什麼來一點好玩的」、「我覺得事情有點演化成一發不可收拾」、「但是當下有覺得好玩」、「我想要玩就是說我想要跟別的男生上床是因為我想要他知難而退」、「但我也沒拒絕你懂嗎」。

另外,女大生在偵訊時供述不一,且比對證詞有相符之處,可見女子精神狀態正常,並非爛醉如泥,最後不起訴處分。至於整晚打電話的正牌許男,則活生生變成了綠巨人。

▲專家表示,性愛不是數學課,時間長短、次數多寡不代表性愛品質。(圖/翻攝自網路) ▲女大生與前男友雲雨巫山。(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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