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電動自行車納管 交通部:半年內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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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指出,電動自行車不需戴安全帽,也不需考照就可上路,還有許多違法改裝,近5年傷亡事故6646件,應比照電動機車納管;交通部表示,盼半年內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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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電動自行車沒人管,修法防黑白撞不能等」記者會。他說,根據警政署統計,西元2014年有1179人受傷、4人死亡;2015年有1526人受傷、4人死亡;2016年有1658人受傷、6人死亡;2017年2163人受傷、3人死亡,去年則為2930人受傷、10人死亡。顯見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逐年上升,累計已有9456人受傷,更有27人因此喪生。

徐永明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雖然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但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卻沒有相關罰則;雖然電動自行車有最高時速25公里的限制,但若經違法改裝,時速最高可達60公里,但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現行規定只處新台幣180元罰鍰。

他表示,將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處500元罰鍰;違法改裝若只罰180元,「等於是鼓勵改裝」,因此修法提高到24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安裝、改正,在兩週內複驗。另外,也要比照電動機車需考照、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禁行人行道。

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高齡者、觀光客、外籍配偶、外籍移工還有未成年的青少年,是電動自行車主要使用族群,若車速快又沒戴安全帽,一發生事故都很嚴重。他主張,應修法明定騎乘電動自行車需考照、戴安全帽,且要有牌照,才能要求投保強制險。

出席記者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說,近兩年交通部召開數次會議,對於未戴安全帽的罰則,已研擬草案,認同修法方向;對於改裝車的罰則,會議中也有共識;牌照管理部分也相當認同,車子掛牌後就能處理保險。

李昭賢表示,除了法規配套,也準備中央聯合地方,近期將針對違法改裝聯合稽查。交通部曾思考,騎乘電動自行車要考照等議題,但民國105年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時,有滿多團體不支持,交通部會加強溝通,待凝聚共識,「希望半年內有初步法規送到行政院」。(編輯:林興盟)1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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