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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永大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並依法成立審議委員會,並選任獨立董事廖錦玉、謝永明、陳世洋為審議委員會委員,而謝永明為此次審議委員的召集人,將在 15 天之內,針對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進行評估。
對此公開收購案,陳世洋今日表示,去年在日本日立提出收購後,永大 2 位董事包括全球最大電梯公司美商 OTIS、全球第一大電扶梯公司瑞士 SCHINDLER 等外資,均致信獨立董事,盼能提出比 60 元更好的價格,收購永大股權,但董事會執意與日立合作,不給其他董事查核機會。
陳世洋指出,正常的程序應是讓所有人均有機會提出收購案,若要出售全部股權,價格應是最大考量,而永大內部大股東則說,會出售給日立是因考量永大與日立長期合作關係。
陳世洋強調,100% 出售股權後,對股東來說已無合作關係可考量,因此在收購價格上,應考量股東權益,而永大願意以相對低價賣給日立,實屬不合理,沒有顧及到其他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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