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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聲請主張,他重新擔任東森得易購公司董事長,並接獲韓國現代集團所屬韓國現代購物公司的邀請函,為了企業發展、員工生計並擴大合作規模,須赴韓親自觀察及洽談。
台北地院1月初駁回聲請,王令麟不服提起抗告,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高院今天指出,依現代通訊科技發達及普及程度,仍可透過各式網路及電信等通訊媒介,以視訊或通話等方式參與,甚至邀請韓方人員前來台灣參訪及商談合作事宜,沒有一定得親赴韓國會面不可。
高院認定,王令麟為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公司資本額超過新台幣10億元,憑此經濟能力,在國外即使無業,仍可維持優渥生活無虞,滯留海外不歸的可能性極高,難認無逃亡之虞,且台北地院駁回聲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0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