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能源停止執行合約 離岸風電卡關始末

中央社 財經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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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19日電)離岸風電廠商未取得彰化縣政府同意函,能源局至今也未發出籌設許可。沃旭能源今天證實已發函供應鏈「停止執行合約」,未來將依政治風險、躉購費率重新評估投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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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去年11月預告今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為新台幣5.1元,較去年度費率每度5.8元降幅達12%,引發離岸風電廠商反彈,並呼籲政府重新評估。

離岸風電業者在反彈之餘,也加快腳步申請電業籌設許可,以爭取去年度的每度5.8元躉購費率。不過,業者要齊備地方政府同意函、海管法及漁業補償金等資料,並通過能源局審查,才可拿到籌設許可。

內政部在去年12月21日全數通過彰化地區7件離岸風電申請案。在離岸風電業者通過海管法後,只剩最後一哩路,業者取得地方政府複審同意書,並通過能源局審查,就可取得籌設許可及再生能源同意備案文件,並可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PPA)。

雖然,彰化縣政府去年9月時初步同意風場開發案,現勘後,地方政府及委員等需針對開發商的修正及補充資料再回覆意見。能源局彙整各方意見,並在去年12月底發出複審同意書給彰化縣府,但彰化縣政府認為核發籌設許可為中央職權,不願勾選同意或不同意,但要求業者說明與漁會、漁民溝通等項目。

就在去年12月28日,台電引用民法表示,只要業者在民國108年1月2日前簽購售電合約,就適用107年度費率5.8元。

能源局彙整業者說明後,於今年1月2日再次發文給彰化縣府,但因縣府審查作業不及,業者仍未能在最後期限之前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PPA)。讓中鋼公司、CIP、沃旭、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等4家離岸風電業者位於彰化共計6風場,想要爭取躉購費率5.8元的機會正式落空。

彰化縣府在1月14日就4家離岸風電開發商複審同意書回覆正式公文表示,因無涉彰化縣政府職權,未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此,經濟部能源局則回應,將直接與彰化縣府就法律判斷會商,不再以公文往來。

未能以較高躉購費率簽約,而今年的躉購費率又遲未明朗,沃旭今天投出震撼彈,發函供應鏈「停止執行合約」,「已動工的合約停止執行,未動工的合約重新議價」。沃旭表示,對台灣投資環境不穩定,感到相當憂心。

不過,沃旭也強調,目前沒有撤出台灣市場,會等躉購費率拍板後,再作出最終投資決定。並依3項要素評估最終投資決定,包含躉購費率是否接近5.8元、是否取消3600小時上限以及政治風險。

承包水下基礎設施的世紀鋼今天發出聲明指出,尚未與沃旭能源簽署風場水下基礎合約。已完工的部份,沃旭已經依合約付款,且沃旭發函表明僅是暫時性停工,加上合約金額不大、約新台幣9000萬元,對世紀鋼影響不大。

而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海龍等離岸風電業者則表示,仍持續評估投資計畫可行性;中鋼旗下的中龍鋼鐵今天指出,盼產官學研合作,讓台灣離岸風電產業突破挑戰及難關。

對於沃旭大動作暫停合約,能源局則說,這是正常商業模式,由於今年度躉購費率未定,相信沃旭等到今年的躉購費率定案後,會重新啟動投資評估。

能源局今天承諾,會盡量在春節前確定今年度躉購費率,當躉購價格明朗化,相信離岸風電業者會重啟投資計畫,並與國內供應鏈重新溝通。(編輯:張均懋)10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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